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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10-19
各部门:
2019年10月18日,公司接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下发的《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定于2019年10月19日17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。根据《枣庄市工业源减排清单(2019-10-16)》要求,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:
①1#、2#、3#、4#水泥磨停止生产;
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(含燃气)进行物料运输。
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减排方案,把措施落实到位。
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
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小组
2019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