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2019年9月23日,公司接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下发的《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定于2019年9月2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。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印发<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>的函》(环办大气函[2019]648号),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:
②1#、2#、3#、4#水泥磨停止生产;
③在常规作业基础上,对厂区主干道每日增加2次清扫保洁作业;
④严格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,停止堆场物料装卸;
⑤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或者建筑工地作业(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);
⑥停止使用重型柴油货车运输(新能源汽车、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)大宗原材料及产品。
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减排方案,把措施落实到位。
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
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小组
2019年9月23日